医保局基本医疗处经办窗口及具体职责
业务名称
业务窗口
联系电话
具体职责
单位职工个人垫支医疗费用结算
2区1号窗口
87706793
单位职工个人垫支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门诊特殊疾病、家庭病床审批
2区2号窗口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2区3号窗口
87706728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家庭病床费用结算
城镇职工特殊疾病、家庭病床费用结算
2区4号窗口
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疾病、家庭病床费用结算
退管站、个人全额垫支住院费用结算
2区5号窗口
87706727
2区6号窗口
2区7号窗口
87706731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账户结算
2区16号窗口
87706792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个人账户费用结算
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单位医疗资料验收
2区17号窗口
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单位医疗资料验收及费用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