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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安排

 

按照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和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2008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及市委十一届四次全委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城乡就业、社保,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按照 “全域成都”的理念开展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大力实施“惠民行动”,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和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中的城乡劳动保障工作, 为我市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2008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

促进就业:中心城区、近郊区县及91个已建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保持比较充分就业,远郊县(市)及新建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实现比较充分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新增转移就业1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完善“就业援助962110”热线,就业援助网络延伸覆盖全市所有社区、农民集中居住和农村新型社区,保持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全市完成培养新技师1500人,完成技工学校招生10000人;开展农民工和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22万人。

社会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13万人,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8万人,失业保险新增4万人参保,工伤保险新增参保4万人,生育保险新增参保5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8万人;建筑施工项目农民工新增参加综合保险10万人;非建筑行业综合保险新增参加综合保险7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0%以上;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配套文件;加强基金管理,确保安全。

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一级网格达标率90%以上;二级网格达标率50%以上。

重点工作:加快成都市技师学院及9个分院建设,确保成都市技师学院及分院今年9月按期开学招生;启动劳动保障信息管理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一)以创业促就业为重点,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确保在2008年全市实现比较充分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是全面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抓紧做好现行政策与《就业促进法》的衔接,进一步完善政策内容,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操作办法,把法律明确规定的延长政策时间、扩大政策范围、拓展政策内容、提高政策标准作为重点加以落实,使职业培训、职业介绍、鼓励创业和就业援助等政策逐步长期化、普惠化,使政策重点逐步由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转向统筹城乡各类群体就业,使政策促进就业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进一步加强就业督察工作,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建立就业督察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是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活动,严格执行创业培训的标准、规范和程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创业者的开业能力、经营能力和带动就业能力。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鼓励创业的财税、金融、工商等优惠政策,优化支持创业的指导、咨询、服务等措施,建立信用社区、创业培训、小额贷款联动机制,提高小额贷款规模和效益。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创业培训和项目支持、开业指导、创业实训、创业咨询、跟踪服务等措施,逐步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并通过多种形式,营造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做好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及援助工作。在现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失地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配套规划中的制度、社区就业工资制度、就业培训制度、就业援助制度、灵活就业服务制度、就业工作协作制度。落实“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对象的扶持政策,建立“零就业家庭”自愿申报和退出制度。对所有“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实行电子台账管理,广泛收集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把“962110”就业援助热线延伸到农民集中居住区(包括失地农民居住区、农村新型社区、涉农社区),建立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长效机制。

四是进一步完善实名制动态管理。实施城镇就业人员全面调查,积极探索建立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率与调查失业率的并行制度。按季发布城乡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分析报告,积极开发失业预测预警软件,研究建立失业预警监测评估体系,严格监控用人单位规模性裁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失业登记情况,及时做出评估反映和失业预警。

五是要坚持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充分运用中国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的课题研究成果,指导我市的统筹城乡充分就业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就业培训资源,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城乡就业培训,着力提高就业培训的实用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促进职业技能培训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不断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就业条件,切实帮助劳动者实现素质就业、稳定就业。积极引导农村劳动者向城镇转移,成为“新城镇人”并稳定就业。完善培训补贴政策,严管资金使用,提高培训质量。强化青年职业见习和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就业工作。加快成都市技师学院及分院建设,确保按期交付使用。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管理,逐步建立职业中介机构诚信制度。深化区域劳务合作,充分利用以“9+2”为主要形式的城市间的交流形式,继续实施远程见工工程,建立劳务交流工作平台,做大做强劳务品牌,提高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效率和规模化程度。

(二)以健全制度为重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全覆盖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我们要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和制度,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社会保障的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坚持“五险合一”的捆绑征收方式,以非公有制经济用人单位扩面征缴为重点,努力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大社保稽核力度,健全市、区(市)县稽核联动体系,继续保持覆盖面和基金收入的快速增长。

二是要完善五项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制度。进一步加强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研究制定科学、合理、便于考核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体系,强化基金管理,建立基金管理巡查制度,年内启动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以省厅将今年作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年为契机,按照“不留死角,摸清底数,准确测算,区别对待,统一政策,积极解决”的指导思想,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扩大城镇社保覆盖范围。

在养老保险方面: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城镇居民中未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人员的社保问题,在今年1月份市政府出台143号令已经解决有工作经历无社保关系即部分集体所有制人员、返城知青、知识份子家属农转非适龄人员的社保问题的基础上,继续研究解决这类人员中超龄人员的基本养老和医疗问题和国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历史遗留问题。把握住耕地保护基金注入社保基金和即将实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的契机,研究制定促进农民可持续参保缴费的办法、措施,稳步推进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破解农民持续缴费能力弱的问题。积极研究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制定衔接转移的具体办法和措施,重点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工综合保险、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农民养老保险(包括“双放弃换社保”、“土地承包经营权换社保”)等几种制度之间的衔接转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社会保险制度对接;研究建立征地农转非一类人员养老金待遇的正常调整机制,制定促进征地农转非二、三类人员接续参保缴费的办法、措施,使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应保尽保。

在医疗保险方面: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配套文件和补充医疗保险办法,深入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实现各项医疗保险在成都区域内的衔接,开辟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绿色通道,探索建立医疗保险跨区域结算,实现行政区域内不同区(市)县参保人员住院费用所在地结算;将全市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100/人,有条件的区(市)县争取提高到200/人,提高全市新农合待遇水平;全面实施医疗保险软件系统二期改造,建立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报表统计和基金监管、预测体系,力争全市范围内全面实现医疗保障新信息系统运行。

在失业保险方面:积极争取纳入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和支出项目试点,进一步发挥促进就业作用;在不增加综合保险缴费标准的基础上,将参保农民工纳入失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在工伤保险方面: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基本完成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三年“平安计划”。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出台工伤职工康复试行办法,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工伤保险待遇,将“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积极妥善解决“老工伤”遗留问题;积极发挥市工伤职工康复中心的作用,积极安排具有工伤康复价值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

在生育保险方面:加强生育保险制度建设,落实好各项生育保险待遇,逐步扩大参保女职工生育并发症病种支付范围。

四是要加大社保基金监管力度。扎实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工作,覆盖面达45%以上;组织开展社保基金收益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制定增加社保基金收益的政策措施;对不少于3个区(市)县开展社保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评价,促进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水平的提高;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加大举报案件查处力度,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确保基金安全;做好社保基金决算工作。

(三)以贯彻三部法律为重点,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城乡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社会关系。随着今年《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部法律的实施,会出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努力构建城乡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要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在市政府第93号令基础上,积极配合立法机关研究和制定适应我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法律层级效力较高,处罚力度较大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条例》)。同时,研究和制定配套政策规定及实施办法,以形成内容完备、规范、系统和适用性强的地方劳动保障法制体系。密切关注法律实施后企业用工动态,研究新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重点组织中小民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本系统人员培训,加强正面引导,努力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要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继续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督促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并逐步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启动实施集体合同制度覆盖计划,推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活动。推动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面,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及时发布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劳动者的报酬水平。落实国家最低工资的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是要扎实推进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加快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健全调解仲裁工作组织体系,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推进仲裁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和协调,加强仲裁基础建设,改善办案条件和环境,优质高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妥善处置各类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四是要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强投诉举报管理、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健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标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监察执法网络,改善执法条件,以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是要加强农民工工作。落实和完善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政策和措施,完善农民工维权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有司法、公安等部门、群团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农民工维权体系,形成多方联动机制,积极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实现建筑行业企业和建筑施工项目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资支付保证金及担保制度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民工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参加社保、切实维权“四位一体”的工作长效机制,解决好农民工安居、乐业,享受与城市人相同的社会保障和公益服务。

(四)以系统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劳动保障工作直接服务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服务社会方方面面,随着发展领域的逐步扩大,服务对象的快速增长,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必须进一步加强系统能力建设,努力提高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的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要全面开展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标准化建设。按照《四川省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规范》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平台建设;按照“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思想,进一步整合资源、理顺工作关系,在基层平台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模式上积极探索,形成职责明晰、层级分明、梯次考核、奖惩逗硬的工作体系,合力推进全市的城乡劳动保障工作。

二是要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工作机构建设,按照“全域成都”的理念,配齐、配强劳动保障干部职工队伍,适应日益繁重的城乡劳动保障工作需要。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培训鉴定机构、监察执法机构和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基层劳动保障社区平台和乡镇站所作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是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劳动保障门户网站建设。规范劳动保障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流程,积极推进行政并联审批。加强对《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宣传,提高劳动者维权能力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

四是加强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劳动保障信息指挥中心,将就业、社保、劳动保障监察网络系统平台进行有机整合,逐步实现三者之间的全面互动,建立起功能程序优化、服务项目完备、数据集中管理、全市统一的安全、快捷、便民的城乡劳动保障信息服务和管理体系,全面推进城乡劳动保障工作。开通劳动保障电话12333社保卡语音挂失、查询服务项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三、切实保障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做好新时期劳动保障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保证;是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我们必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成都市作为国家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市委、市政府对劳动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新机遇、新挑战、新形势、新任务,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必须要不断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式,各项工作整体协调发展,实现劳动保障工作新的突破。首先,要在提高认识上取得新突破,强化居安思危、不进则退的意识,拓宽视野,敢为人先,不断创造新业绩,扎扎实实推进工作。其次,要在工作方式上进一步求创新。办法总比困难多,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要开动脑筋大胆想事、认真谋事,就一定能为广大人民群众干成事、干好事。第三,要继续发扬全市劳动保障系统敢于吃苦、敢于挑战的优良作风,奋力拼搏、扎实攻坚,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新的挑战。只要我们解放思想,树立统筹发展、整体推进的工作理念,我们就一定能用创新的方式解决劳动保障工作中的难点和瓶颈问题。

二是要关注民生,与人民群众建立深厚的感情。劳动保障工作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保障部门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职能部门,直接服务人民群众,我们必须强化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带着深厚的感情去开展工作,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们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民生,关系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和形象。因此,我们要把关注民生、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劳动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动与人民群众建立起深厚的感情,尽心竭力地解决好困难群体、特殊人群的就业和社保问题,千方百计地帮助他们改善生计。要虚心倾听他们呼声,认真细致地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劳动保障利益诉求,积极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切实有效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继续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推动全系统在思想、作风、管理、服务上符合时代的需要。

三是要统一思想,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热情。俗话说得好:人心齐,泰山移。思想的统一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党的十七大把劳动保障工作列为中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劳动保障工作描绘出了更加光辉的前景。我们必须把思想和认识都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统筹推进“试验区”建设上来。我们要自觉地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工作热情,要正确把握统筹城乡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自觉顺应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的新期待,充分把握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机遇,积极应对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新挑战。要充分认识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清醒头脑,树立长期奋斗的思想。劳动保障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直接和人民群众面对面的工作,更是一项长期细致的工作。工作的性质决定了我们不但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而且要有较强的政策法律水平和工作能力,要有坚持不懈,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精神,把工作做细、做实,把问题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彻底解决好。

四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高质量,高效率,又好又快是时代的要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不但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而且要有与之适应的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一方面,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领我们的思想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不断激发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好务的热情。另一方面,要加强现代科学技术的学习,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要对传统的工作流程进行精简和优化,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方便人民群众,降低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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