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工伤人员工伤资料备案办理指南
u 业务名称
老工伤人员工伤资料备案
u 行政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2、 成都市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04]3号);
3、 关于将老工伤人员工作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的通知(成劳社发[2007]74号)
u 办理条件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出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结论的老工伤人员,所在单位按期缴费
u 办理程序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出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结论后,用人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u 所需资料
1、《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登记表》(一式两份、10人以上同时报电子文档);
2、提供《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确认表》原件;
3、《成都市职工因工(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表》复印件;
4、《成都市职工因工(职业病)护理依赖程度鉴定表》复印件(注:按国发[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工伤退休人员如无伤残等级鉴定表,则提供退休审批表或相关资料)
u 承办部门
市医保局工伤生育处
u 联系电话
87706917
u 办理地点
市政府第四办公区三楼4区
u 投诉电话
87706733
u 收费标准
u 承诺时限
十个工作日
u 办理时限
十个工作日
u 备注
《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登记表》 (点击下载)
《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确认表》 (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