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 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城市提前做到五到位
在全国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在讲话中对明年工作提出了三个层次的要求,五到位是第一个层次,是基本要求,集中于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
一是领导责任到位。切实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职责,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强化对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领导,并实行各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协调机制。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就业总体增长和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计划目标明确,并形成政府政绩考核检查的制度。在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经济结构调整、企业改组改制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都能够通盘考虑对就业的影响,从有利于扩大就业、减少失业进行决策。
二是政策落实到位。试点城市要继续落实各项积极的就业政策,并搞好现有政策与《就业促进法》的衔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提高有效性,特别是职业培训、职业介绍、鼓励自主创业和就业援助的有关政策,要尽快做到普惠化,使城乡劳动者都能享受。还要规范操作办法,简化办事程序,使政策的具体操作简便易行,使更多的城乡劳动者从政策中受益。
三是组织体系到位。试点城市要按照去年下发的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建立完善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体系,使原来主要面向城镇的工作体系,包括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职业培训体系、劳动维权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向农村延伸、向农民延伸。并抓紧建立乡、村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和相应的工作队伍。
四是工作服务到位。主要是按照我部提出的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的一系列计划和行动,包括职业培训方面的"5+1"培训计划,就业服务方面的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毕业生服务月等专项活动,以及解决农民工问题部署的专项工作,如治理工资拖欠专项行动、工伤保险平安计划、劳动合同三年计划等,切实落实工作要求,大力推行人本服务,使上述工作取得实效。
五是资金投入到位。促进就业是公共财政投入的重要方向,也是政府公共政策的核心内容。试点城市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确保对城乡就业工作的各项投入。与此同时,也要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加强监管,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稿件来源: 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