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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环境 创新模式

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

 

石家庄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发旺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石家庄市地处华北平原腹地,北靠京津,东邻渤海,西倚太行山,是首都的南大门。辖24个县(市)、区,总面积158万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6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90万人,农村人口670万人。

近年来,我们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大力优化人力资源市场环境,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模式,通过不断的努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队伍专业化、平台建设整体化、硬件设施统一化、信息网络一体化、管理服务规范化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服务功能得到不断提升和完善。通过开展主动服务、个性服务、贴心服务、诚信服务、优质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建设一个中心,拓展四个功能、实现三个规范”,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大力搞好人力资源中心建设,为就业服务搭建广阔的平台

随着京津冀都市圈的加速崛起,石家庄市作为这一区域中的重要城市,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要建设一个覆盖华北中南部、现代化、多功能的人力资源市场的设想。经过几年的努力,中国石家庄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于去年投入使用,总投资1.2亿元,建筑面积1.67万平方米,具有职业介绍、求职登记、企业用人指导等89项功能,能同时容纳5000名求职人员进场,每年进场单位达到1.5万个,提供就业岗位20万个左右,接待求职者25万人以上。

在建设中心市场的同时,按照“一体两翼、辐射周边”的思路, 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拓展了市场功能,近期又改扩建了平山、赞皇、长安、裕华等8个县级人力资源市场,辐射效应在济南、太原等省市已经初步显现。2007年前11个月完成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30余万人次,其中劳务输出6万人次,月嫂、编嫂、建筑工等一批石家庄劳务品牌在深圳、北京、天津等地已经占有了一定的市场。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公益、免费作为发展基点, 各项主要指标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职业介绍成功率已由原来的15%上升到35%以上,求职服务平台也实现了“四级跳”,市、县、乡(街道)、社区,全部达到了“六到位”(人员、编制、场地、经费、制度、设施)的要求,187个街道(乡镇)、社区实现了“全市联网、信息共享、一点登陆、服务下延”, 4430个行政村全部设立了信息员岗位,由专人负责劳务服务工作。

二、拓展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的最大效益

我们从加强就业服务“新三化”的目标出发,按照“服务提质,工作提速,机构优化”的工作思路,对内部机构进行了整合,对人员进行了优化配置,研究制定并出台了多项规章制度,确保了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一)拓展“一站式”服务功能

在新人力资源市场的服务大厅,我们设立了“一台十区”和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培训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再就业援助、境外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技能鉴定、劳动监察等20个服务窗口,从招工备案、培训申请到劳动人事代理、职业技能鉴定申报等可一次性办结。高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退伍转业军人和农村进城就业人员等全部纳入服务范围,我们还专门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设立了专门的农民工就业窗口,开通了绿色通道。对于困难就业群体,在服务大厅设立社区家政就业和再就业援助等窗口,为他们提供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小额贷款等援助,采取个性化服务和专人帮扶相结合的办法,使各项援助措施更具人性化。

(二)拓展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能

我们推行“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 。职业介绍方面,形成了定期举办洽谈会、零星介绍与网上招聘相结合的职业介绍体系;劳动人事代理方面,代缴社会保险的险种在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又扩充了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职业技能培训方面,新增了对进入失业保险程序的职工制定培训计划,并指导、组织实施培训和推荐就业的职能;用工管理方面,组织实施了全市“劳动合同三年全覆盖行动计划”,增设了对全市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的监督监察,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等职能。

(三)拓展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

我们着力建设了三个信息库:一是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将农村劳动力年龄、求职意向等信息录入系统,对农村劳动力实行动态管理,统筹全市农村劳动力资源;二是企业劳动用工资源库。结合用工备案政策,我们将所有企事业单位的用工基本情况录入系统,全面掌握市场需求;三是职业介绍资料库。按照“数据集中、服务下延、全市联网、信息共享”的原则,开发了全市“职业介绍一卡通”软件,将求职人员的所有个人信息(性别、年龄、学历、专长、技术等级等)和所有用人单位的招聘岗位(工种、条件、待遇)进行登记并录入系统,依托劳动力信息网络,为网上招聘求职单位和个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四)拓展劳动保障监察功能

劳动监察部门按照就业再就业、用工管理、五大保险扩面、稽核、征缴、医保定点、劳动关系协调和最低工资标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分部门分专业提供监察服务,全力为公共就业服务保驾护航。今年1-11月份,全市共受理维权案件531余起,追回拖欠工资1719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及良好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就业服务环境。

三、拓展公共就业服务功能的同时,实现 “三个规范”

(一)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内部的管理,用管理保障服务

《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先后出台了《劳动保障系统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实施方案》、《石家庄市劳动保障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等10多项规章制度,实行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基本实现了服务管理的规范化,进一步提高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行政能力、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二)规范服务内容和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目前,我市的就业服务内容上在就业登记、用工备案、职业介绍、培训申请、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方面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规范的业务流程,在服务行为上,我们规范了仪容仪表、举止行为、文明用语、禁用语等项内容,我市的规范就业服务得到用人单位和广大求职者的好评,在市政府举办的民意调查中满意率达到98%2006年市劳动保障局被劳动保障部授予集体一等功。

(三)规范服务设施,营造良好的就业服务环境

我市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六个一”的基础上,围绕服务人性化、办事效率化的要求,今年上半年又全部实现了 “十有”,即:有文明用语、有服务承诺、有政策咨询、有办事指南、有休息设施、有意见箱、有办公牌、有饮水设施、有政务公开、有办事记录,为广大就业服务对象营造了较为和谐、宽松的服务环境。

总之,我市在提升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比起兄弟省市,我们还有很大的差距。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一方面虚心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另一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将按照《就业促进法》以及《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要求,开拓创新,在拓展就业服务功能和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上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