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
努力促进就业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武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昌时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武汉市受邀参加这次市长论坛,我们感到十分荣幸。在此,我谨代表武汉市人民政府,向倡导和主持这次论坛的劳动保障部、中国就业促进会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承办这次论坛的成都市人民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党的十七大对“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作出了明确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就业促进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就业工作法制化的里程碑,对推动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而深远。促进就业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武汉市人民政府坚持把促进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始终将新增就业岗位、控制失业率等目标列为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大力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强化政府在扩大就业、控制失业、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财政投入方面的责任,促进了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自2002年以来连续五年经济增长率都保持在12%以上,2006年实现生产总值增幅创十年来新高。经济的持续增长也带动了就业岗位的增加,2002年以来,武汉市每年新增就业岗位达12万个以上,全市累计56万下岗失业人员已有40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从2002年5%下降到2006年底的4.2%。
经济发展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同时,解决就业问题的过程,也是促进经济结构优化、经济运行平稳、经济关系协调的过程。围绕武汉老工业基地振兴改造,武汉市委、市政府在研究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始终把扩大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在结构调整方面,既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又注重于加强对传统产业升级改造。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武字头”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改制,依托两大国家级开发区,将项目实施与扩大就业有机结合。在产业发展方面,既致力于发展先进制造业,又注重发展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通过发挥武汉商贸、物流优势,加快发展三产业特别是商贸服务业、社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扩大就业领域。2006年底,武汉市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2002年末增加26.8万人。在经济类型方面,既致力于促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又注重发展个体私营和民营经济。通过运用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目前,武汉市平均每天产生个体经营户204户,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占所有企业从业人员58%,成为吸纳社会就业的重要渠道。
当前,全国上下正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就业促进法》,这是我国在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颁布的一部重要法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权益维护和民生保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改善就业环境、提供就业援助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就业责任。贯彻落实好《就业促进法》,必须坚持“四措并举”:首先,必须坚持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发展经济要注重扩大就业,两者必须相辅相成,协调发展。必须在战略规划上,确立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并重的发展战略,从宏观经济政策制定、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布局、资金投入等方面着眼于就业的统筹考虑,努力实现战略制定、产业规划、项目实施与扩大就业有机统一,通过健全完善产业、财政、税收、投资等政策,激励和引导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投入、产业调整、项目布局和企业发展;通过改革税收政策,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第三产业、民营经济的发展,拓展就业岗位;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扶持中小企业、个体经济的发展,促进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其次,必须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充分发挥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作用。在市场竞争就业的大环境下,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部分就业困难群体,他们大多技能单一、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难以实现市场化就业。因此,政府应该建立起促进就业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就业援助,利用积极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自主择业、自主创业,这是人力资源市场化的必要补充,也是政府促进就业责任的直接体现。要通过实施税费减免、社保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更多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就业援助特别是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政策,对困难群体就业实施有效帮扶;通过进一步建立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就业,使广大劳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第三,必须坚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为劳动者就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是促进就业、调节劳动力市场和维护就业公平的有效措施,也是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即将实施的《就业促进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困难群体完全依靠市场调节就业还存在相当大的难度。因此,作为落实政策的有效载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必须加快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必须牢固树立人本服务理念,通过进一步加强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平台建设,完善四级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使就业服务贴近群众;通过完善覆盖城乡职业培训体系,进一步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使其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市场竞争就业的需要;通过健全就业服务内容,规范就业服务程序,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实现社会比较充分就业搭建一个良好平台。第四,必须坚持强化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促进市场就业有序运行。进一步增强人力资源市场功能,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的有效监管,是政府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重要职责。必须强化劳动就业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方式的宣传,进一步增强企业和广大劳动者法律意识,为市场有序运行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和常态监管工作制度,引导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为劳动者创造平等的就业机会,提供公平的就业环境;通过日常监察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形成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职介和违法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就业权益。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在促进就业再就业方面,武汉尽管做了一些工作,但与部分地区和兄弟城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有大量的问题需要研究,需要借鉴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将以这次市长论坛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切实履行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