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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科学发展 依法促进就业

努力实现经济与就业协调发展

 

大连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承敏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大连是老工业城市,国有大中型企业集中,就业压力较大。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东北振兴和沿海开放双重机遇,大力进行结构调整,积极优化产业布局,实现了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此期间,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就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集中力量认真解决就业问题,登记失业率由1998年的3.9%下降到目前的2.46%,就业工作实现了以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脱困为主向建立促进就业工作长效机制为发展目标的转变,由数量就业向素质就业的转变,由援助困难群体就业向促进创业就业的转变,由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为重点向新成长劳动力、农转居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转变,切实保障了民生,促进了社会和谐。

当前,我市就业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态势尚未发生变化,预计2008年需就业的失业人员总量可达20万人,当年可新增就业岗位14万个,劳动力供求缺口仍有6万个左右。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加大,随着我市“一岛十区”和“两区一带”建设项目的实施,制造、加工等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领域技能人才严重短缺,结构性失业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推进而日益突出,部分地区结构性供求矛盾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阻碍产业升级的瓶颈。三是统筹城乡就业面临繁重任务,目前我市农村有15万名剩余劳动力,有近18万名失地失海农民,改善进城务工农民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仍需做大量工作。同时,也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一是党的十七大将社会就业更加充分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确立了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就业促进法》进一步强化了政府职责,为更好地解决就业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随着老工业基地振兴、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提升,以及新型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进,我市经济将处于一个加快发展的历史时期,可持续新增更多的就业岗位,有利于缓解就业的供求矛盾。三是我市政策支持、劳动力市场、职业培训、创业支持、社会保障等六大体系功能不断完善,特别是《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为促进就业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从我市来看,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就是要切实履行政府促进就业的重要职责,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就业结构与经济结构紧密结合,大力推动创业就业和素质就业,实现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责,促进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

做好就业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始终坚持加强对就业工作的领导,统筹协调有关方面。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如既往地加大对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从更好地促进就业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等现实需要出发,统筹考虑资金的安排使用,并逐步建立起科学高效的就业政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承担起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渠道、改善就业环境、提供就业援助,以及培育市场机制、纠正市场失灵、规范市场行为等职责,促进公平就业、依法就业、充分就业。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优先目标,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实施有利于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努力实现产业规划、投资政策、项目实施与扩大就业的有机统一。同时,要建立健全失业调控和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完善就业人员动态管理、动态援助长效机制,通过政策推动岗位开发,运用政策来稳定就业。

二、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就业结构与经济结构紧密结合

近年来,大连有大批重大投资项目落户并开工建设,对产业的拉动作用明显,就业聚集效应日趋体现。石化、装备制造业、造船、电子信息和软件产业已成为拉动就业增长的主要动力物流业、会展业、旅游业成为大连现代服务业发展速度最快的行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民营经济和私营企业已成为吸纳就业的主要渠道。2006年我市城镇增加就业16万人中,民营企业吸纳就业5.44万人,占总量的34%;新增就业岗位12万个中,私营企业新增岗位6.6万个,占全市新增就业岗位总量的53.2%。为进一步扩大就业,我市将在推进经济发展中坚持以好促快,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就业与经济结构更加紧密结合,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原则,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就业的新行业、新产业,鼓励、引导、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尽可能多地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就业。

三、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增强经济发展活力

民生的源头在就业,就业的源头在创业。近年来,我市通过完善创业扶持体系、举办创业洽谈会、设立创业扶持资金、建立无税费市场、扶持创业基地和创业带头人等政策措施,推动了创业活动的蓬勃开展。5年的实践证明,创业的成功离不开一个宽松、活跃和优化的创业环境。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我市将坚持以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线,进一步增加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培育创业主体,使更多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大力优化创业环境,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财税、金融、工商、场地等政策体系,创造更好的创业环境。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创业培训和项目支持、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等措施,提高创业成功率。建立健全以创业培训为基础,将创业政策扶持与创业服务有机结合的创业促就业工作体系。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实施面向城镇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进城务工农民等全体社会成员的创业政策。继续采取社会化、专业化的运作模式,搭建创业项目展洽平台,营造自主创业的社会氛围。

四、大力推动素质就业,为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实现培训与就业的有机结合,就业数量增长与质量提高并举,需要经济发展和生产需要密切结合,需要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用工需求紧密结合。近年来,我市在全国率先倡导素质就业的理念,大力发展职业培训教育,实施了职业素质提升工程,开展了个性化培训、定单培训、创业培训、普惠制培训等多层次、多类型的培训,形成了以劳动保障部门为核心的社会化培训格局。为满足经济快速发展对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面向所有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龙头,以强化校企合作为纽带,大力构建定单培训长效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制度,加快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步伐,充分发挥技师学院培养高级技能人才的主导作用,推动各类技工院校与企业紧密合作,加快培养我市紧缺的技能人才,推动老工业基地改革振兴。同时,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环节加大支持力度,开展好全市技能竞赛和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做大做强我市知名培训品牌。

五、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努力实现二元经济转换与统筹城乡就业同步推进

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仍将有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就业,统筹城乡就业任务非常繁重。要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同时,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建立健全劳动力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更好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以实用技能、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培训为重点,全面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使农村劳动者就业能力不断增强,为城乡经济发展输送实用人才。加强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切实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就业环境,努力构建城乡一体、机制健全、调控有力、就业充分的新型就业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