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职工生育补贴享受申请办理指南
u 业务名称
女职工生育补贴享受申请
u 行政依据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补充规定〉的通知》(成府发[2006]77号)
u 办理条件
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综合社会保险连续缴费满1年或累计缴费满2年的,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u 办理程序
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交受理窗口办理
u 所需资料
《成都市综合社会保险生育补贴待遇审批表》、劳动合同书、生育职工本人户口及身份证、计生部门制发的生育服务证或《成都市符合法律法规生育一孩通知单》、婴儿出生证、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出院证明、婚姻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u 承办部门
市非城镇从业人员综合社保管理中心业务科
u 联系电话
87706878
u 办理地点
市政府第四办公区二楼七区6号窗口
u 投诉电话
87706911
u 收费标准
u 承诺时限
当场办理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u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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