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办理指南(单位)
u 业务名称
单位综合社会保险参保办理
u 行政依据
1、《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3]7号)
2、《 成都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贯彻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成劳社发[2003]39号)
3、成都市人民政府93号令
u 办理条件(程序):
1、单位填报《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申报表》,单位开户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综合社会保险登记和设定单位编码,并在《社会保险登记证》上加注登记时间及鉴章。
2、单位填报《成都市综合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
3、已参加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用人单位决定改按综合保险的规定执行的,由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报告,并填写《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先办理基本保险的中止手续;再填写《成都市综合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并提供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综合保险人员增加。
4、单位自主选择银行托收或者现金缴费。
u 所需资料
1、《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参加综合保险申报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的编委批准成立文件
3、《成都市综合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
u 办理地点
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四号)二楼七区前台窗口
u 联系电话
028-87706872 028-87706873
u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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