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个人帐户清退办理指南
u 业务名称
参保人员医疗个人帐户清退
u 行政依据
成府发[2000]184号文、成劳发[2000]203号文
u 办理条件
转出成都市统筹区域、出国定居、死亡。
u 所需资料
1、对于转出成都市统筹区域的参保人员清退医疗个人帐户,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对于出国定居的参保人员清退医疗个人帐户,提供本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国定居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护照)、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对于给已死亡的参保人员清退医疗个人帐户,提供死者死亡证或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死者身份证(未切角)原件及复印件或者户籍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的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继承人本人办理的提供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提供委托书和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原件以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u 办理时限
工作日办理,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u 办理地点
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3楼3区3号窗口
u 联系电话
87706504
u 承办部门
成都市医保局医疗待遇认定处
u 收费标准
u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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