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清退办理指南
(一)行政依据:成劳发[2000]203号
(二)办理条件(对象):死亡、养老关系转出统筹范围外或出国定居,需要办理清退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参保职工
(三)所需提供资料:
死亡:
1、死者死亡证或火化证; 2、死者社保卡;3、死者身份证(已切角作废的无效,需带户口薄或户籍注销证明)
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如是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转出:
1、本人社保卡、身份证;2、成都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3、代办人身份证。
出国定居:
1、社保卡;2、身份证;3、护照 ;4、代办人身份证。
(四)办理程序:
1、出国定居人员,转往统筹范围外人员以及死亡人员家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单位填报《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
2、医疗待遇认定处对符合支付条件的出具《个人帐户退费确认单》,并对社会保险卡切角作废;
3、到财务处当日内办理支付。
(五)办理时间和地点: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5:00
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3楼3区3号
联系电话:87706504
(六)承办部门:成都市医保局医疗待遇认定处
(七)办理时限:正常工作日内随到随办
(八)收费依据、标准:免费
(九)备注:当日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