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社会保险人员增加办理指南
u 业务名称
企业社会保险人员增加
u 行政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59号);
2、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人民政府93号令);
3、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33号令);
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0]184号)。
u 办理条件
参保企业有新聘用工作人员的
u 办理程序
第一步:参保企业填写《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交由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处理
第二步:携带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打印的新增人员社保缴费现金单据或银行托收通知书现金缴费或者到银行划账
注:如果企业新增人员比较多,可以用使用批量参保形式报给业务部门
(1)企业携带U盘到社保局企业征集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处拷贝报盘文件格式;(2)企业按要求格式制作报盘文件后,交回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处,同时附上《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纸质文档。
u 所需资料
企业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
u 承办部门
市社保局企业征集处
u 联系电话
87706682
u 办理地点
市社保局二楼二区2—18号柜台
u 投诉电话
87706709
u 收费标准
u 承诺时限
办理时限内随到随办
u 办理时限
每月5—25日办理
u 备注
《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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