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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会化管理办理指南

u        业务名称

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会化管理办理程序

u        行政依据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委办[2003]35号)

u        办理条件

退休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方可办理社会化管理移交手续

u        办理程序

(一)填报移交资料

1、在社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216室〉领取《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确认表》、《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明细表》,经我局批准同意清算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费用的破产、改制企业还须填写《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

2、用电子表格填写《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明细表》,分行政区打印一式三份(破产、改制企业要与退休人员脱离医疗保险关系的须打印四份)由移交单位负责人签字鉴章后,和电子表格一起交至社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由社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单位、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3、《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确认表》每区(市)县一份,另外加填三份(社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单位、财务室〈406室〉各一份),由移交单位鉴章;

4、《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一式二份(社保局单位征集处、单位各一份),由移交单位鉴章。

5、《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社保局单位征集处、社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各一份);表中的“单位名称”、“单位编码”暂不填写,由社会化管理办公室填写并鉴章;

(二)移交

1、正常情况下,由移交单位将退休人员档案分区打包,并随附已签字的《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确认表》、《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明细表》各一份,送至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退休人员管理部门,并按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在移交过程中,移交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工作流程操作。手续和材料不全的,待移交单位补齐相关手续和材料后,社保经办机构方可接收。

u        所需资料

1、《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确认表》

2、《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明细表》

u        承办部门

成都市社保局退管处

u        联系电话

8770671087706714

u        办理地点

成都市社保局2216

u        投诉电话

87706714

u        收费标准

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缴纳一次性启动费标准

按照成委发[2003]35号文件要求,企业在移交退休人员时按以下标准一次性缴纳启动费:移交100人以下的每人1000元,移交1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每人800元,移交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每人500元,移交1000人以上的每人300元。新退休人员由企业按每人5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承诺时限    

三个工作日内 

u        办理时限

马上办理

u        备注

    1、《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确认表》(点击下载)

2、《企业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明细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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