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就业服务型企业(含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认定办理指南
u 业务名称
劳动就业服务型企业(含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认定
u 行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6号令[1990],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快我省中小型企业发展中有关劳动保障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就局[2000]66号)
u 办理条件
劳动就业服务服务型企业开办时,吸纳或安置下岗、分流、失业人员当年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60%或当年新安置上述人员占原企业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
u 办理程序
申请企业填写《劳动就业服务型企业认定》申请表;企业持相关申报材料向就业局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受理并进行初审、复核对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政策依据的,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企业根据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证书》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u 所需资料
1、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劳动就业服务型企业认定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3、现有职工花名册原件(企业盖章);
4、企业与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5、企业开办时订立、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的企业章程;
6、劳动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u 承办部门
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处
u 联系电话
87706591
u 办理地点
二环路北一段四号劳动保障大厦5楼508
u 投诉电话
87706601
u 收费标准
u 承诺时限
每周一至五全天办理
u 办理时限
u 备注
《劳动就业服务型企业认定申请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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