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办理指南
u 业务名称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
u 行政依据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102号)
u 办理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持《失业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年龄在6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的城乡失业人员。
u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报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推荐表及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委托担保申请表;
2、所在地区(市)县就业部门审核推荐;
3、成都市就业局审批;
4、担保公司担保;
5、银行放贷。
u 所需资料
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需递交资料:
1、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夫妻双方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3、 《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 结(离)婚证明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7、 夫妻双方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 房屋产权原件及复印件;
9、 贷款申请报告;
10、进行自主创业的商务计划书,包括资金使用计划和还款计划。
11、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委托担保申请表。
对不能提供财产反担保的贷款申请人,需提供有固定住所、固定收入和固定工作岗位的第三人作信誉反担保,反担保人需提供下列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夫妻双方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3.结(离)婚证明或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5.夫妻双方一寸近照。
合伙经营企业还需提供: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2、 《合伙经营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简历;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 贷款卡复印件及密码或贷款卡查询结果复印件;
6、 注册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 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8、 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复印件;
9、 合伙人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0.企业决定申请融资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
对合伙经营的企业,担保公司可根据担保金额大小及风险程度,确定采取保证金、抵押、质押、保证等其中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并确定企业需交纳其它相关材料。
u 办理地点
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四号)5楼成都市创业促进中心
u 承办部门
成都市各区(市)县就业局联系电话
u 办理地点
成都市各区(市)县就业局
u 联系电话
成都市各区(市)县就业局电话
u 投诉电话
87706573
u 收费标准
u 承诺时限
小额贷款审批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u 办理时限
小额贷款审批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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