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类商贸服务型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认定办理指南
一、行政依据: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和管理实施细则〉等9个促进城乡充分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劳社发[2006]115号“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或持《残疾人证》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各类商贸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二、办理程序:
在市社保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商贸服务型企业,在市就业局申请认定社保补贴。
第一步:企业持相关申报材料向市就业局企业管理处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分别进行初审、复核后受理(申请材料存在问题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企业应当补齐的全部材料)。对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政策依据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出具《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审核证明》(以下简称《审核证明》)。
第二步:企业凭《审核证明》到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缴费手续,并核定应享受社保补贴人员的应补额度。
第三步:季度终了,企业应提交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材料向市就业局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给予补贴。市就业局经审核后出具《服务型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审核表》,并报送市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划拨社会保险补贴资金。
第四步:市就业局待市财政资金到位后通知企业领取社会保险补贴。
三、申报材料:
(一)取得《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审核证明》申报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2、 现有职工花名册原件(企业盖章);
3、 最近一月职工工资支付凭证(工资表);
4、 企业与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优惠证》
(以上均提供原件,核对后收复印件);
5、劳动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材料:
1、 《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审核证明》;
2、 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名单(如有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或残疾人,报新增人员名单);
3、 企业上季度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4、 经社保局认定的《企业缴纳部门社会保险审核表》;
5、 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四、办理地点: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4号5楼512室)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企管处
五、联系电话:87706591 联系人:卓超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七、承诺时限:每周一至五全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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