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个人)招聘办理指南
一、政策依据
1、《劳动法》
2、《四川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
3、《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草案)
二、办理程序
第一步:用人单位(个人)向用工接洽窗口提出申请,提交(出示)有关资料,填写《成都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用工登记表》;
第二步:用工接洽窗口在受理招聘申请、查验有关资料无误后,为用人单位(个人)办理招聘手续,并将用人单位(个人)信息录入“劳动力综合业务系统”信息网络;
第三步:用人单位(个人)与用工接洽窗口约定招聘方式(现场招聘、代招代聘、网络发布信息)及招聘时间。
三、所需材料
1、招用人员简章。简章应准确写明:用人单位经济性质、招用人数、招用的工种(岗位)、工作地点、合同期限、招用条件、所招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招收方式、招收时间以及其他需要约定的内容。
2、用人单位和经办招用工作人员的资质证明。用人单位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介绍信。
3、个人招聘需提交雇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状况、居住地址及住房面积等情况。
四、办理地点:、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成都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1楼)用工接洽窗口
五、办理时限:每周一至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随到随办
六、联系电话:87706625
七、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投诉电话:8770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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