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办理指南
u 项目名称
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
u 行政依据
1、《四川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保障部第28号令第五十一条
u 办理条件
变更职业介绍机构:已经取得《职业介绍许可证》的机构。
申请变更项目:
职业介绍机构在符合开办标准的条件下,可以申请变更。具体项目如下: 1、变更“机构名称”;2、变更“经营地址”;3、变更“法定代表人”4、变更“服务范围”。
u 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报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决定,不同意审核的,书面说明理由。审核事项依法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在承诺期内办结。
第三步: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按法定条件和标准依法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由窗口工作人员答复申请人
变更职业介绍机构程序:
申请人需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后受理。
u 所需资料
一、申办职业介绍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
1、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申请报告。
2、机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3、场地所有权证明或使用证明。
4、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在5万元以上)的验资证明。
5、负责人及职业介绍从业资格证明(参加劳动部组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般一年二次)。
6、法定代表的身份证明及工作人员资质证明。
二、变更职业介绍机构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变更申请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书应载明变更理由和内容);
2、决定变更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提交原始会议记要(股份制或合伙合作制需分别由全体理(董)事或合伙人签字);
3、《四川省职业介绍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根据变更的项目不同,分别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1)变更“机构名称”:提交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机构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变更“经营地址”:提交拟变更的新地址产权或租赁协议及相应所有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文书;
(3)变更“服务范围”:提交相应的人员资质、设备、场地证明;
(4)变更“法定代表人”:提交拟变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简历;原法定代表人所在机构审计财务报告书;原法定代表人与拟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书面协议书,并加盖公章和签字(变更“法定代表人”需双方当事人本人到场,如果确不能到场由各自出具“委托书”,委托和被委托人出具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u 承办部门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处
u 联系方式
86924828、86924829
u 办公地址
成都市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劳动社会保障局窗口
u 投诉电话
86924837、86921930
u 收费标准
u 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
u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u 备注说明
1、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变更,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除市属直管机构以外,其他变更至原地址所在区县行政区域外的,应申请注销后,向变更后地址所在区县提出开办职业介绍机构的申请。
3、对不符合现行职业介绍机构设立资格条件规定的机构不予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
4、由于目前全市职业介绍机构总体数量已趋于饱和,为避免恶性竞争,现市上已暂缓对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批。
5、市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市直管职业介绍机构设立及变更的审批,其他区(市)县劳动保障局按照法律规定负责对其区域内的职业介绍机构设立及变更进行审批,但须将相关情况向市劳动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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