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04)

一、西药部分

分 类
编 号
药 品 名 称
剂 型
备 注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9调节免疫功能药
 9.1免疫抑制药
甲类
347 环孢素 Ciclosporin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液体剂
限器官移植及工伤保险
 
★(347) 环孢素 Ciclosporin 注射剂 限器官移植及工伤保险
 
348 雷公藤多苷 Tripterysium Glucosides 口服常释剂型  
 
349 硫唑嘌呤 Azathioprine 口服常释剂型  
乙类
350 吗替麦考酚酯 Mycophenolate Mofetil 口服常释剂型 限器官移植
  351 咪唑立宾 Mizoribine 口服常释剂型 限器官移植
  352 他克莫司 Tacrolimus 口服常释剂型 限器官移植
  353 西罗莫司 Sirolimus 口服常释剂型
口服液体剂
限器官移植

注:
1、药品名称:药品中文名称为通用名。为方便临床使用,部分药品用小括号注明曾用名称。中括号内的内容为注释。英文名称主要为INN。
2、剂型:“片剂”指普通口服片剂,包括包衣片(含糖衣片、薄膜衣片、肠溶片等)、分散片、阴道片、划痕片。 “胶囊剂”指普通胶囊剂,包括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注射剂包括注射用溶液、注射液、注射用粉针(含冻干粉针)。其他剂型以本目录规定的剂型为准。
3、药品分类:药品根据临床药物学和科室用药分类,临床各科用药不受本目录分类的限制。
4、个别复方制剂用复方成分表示,各复方成分间用“/”分开。
5、药品前的编号为顺序编号,重复药品及剂型以“**”注明,每类药品按拼音排序,先后次序无特别涵义。
6、在限制使用范围一栏中标“*”的药品,各地应对使用该药的临床适应症或医疗机构、医师级别或科别作出限制规定。
7、本目录所列药品,不包含“地标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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