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2004)

一、西药部分

分 类 编号 药 品 名 称 剂 型 备 注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18血液系统药物
 18.5升白细胞药
甲类
829 肌苷 Inosine 注射剂  
乙类
830 [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Human Granulocyte Colony
Stimulating Factor
注射剂 限放化疗后的骨髓抑制及工伤保险
  831 [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Human Granulocyte Macrophage
Colony Stimulating Factor
注射剂 限放化疗后的骨髓抑制及工伤保险
  832 氨肽素 Ampeptide Elemente 口服常释剂型
  ★(829) 肌苷 Inosine 口服常释剂型
  833 利血生 Leucogen 口服常释剂型  
  834 鲨肝醇 Batiol 口服常释剂型
  835 维生素B 4 Vitamin B 4 口服常释剂型

注:
1、药品名称:药品中文名称为通用名。为方便临床使用,部分药品用小括号注明曾用名称。中括号内的内容为注释。英文名称主要为INN。
2、剂型:“片剂”指普通口服片剂,包括包衣片(含糖衣片、薄膜衣片、肠溶片等)、分散片、阴道片、划痕片。 “胶囊剂”指普通胶囊剂,包括硬胶囊、软胶囊(胶丸)、肠溶胶囊。注射剂包括注射用溶液、注射液、注射用粉针(含冻干粉针)。其他剂型以本目录规定的剂型为准。
3、药品分类:药品根据临床药物学和科室用药分类,临床各科用药不受本目录分类的限制。
4、个别复方制剂用复方成分表示,各复方成分间用“/”分开。
5、药品前的编号为顺序编号,重复药品及剂型以“**”注明,每类药品按拼音排序,先后次序无特别涵义。
6、在限制使用范围一栏中标“*”的药品,各地应对使用该药的临床适应症或医疗机构、医师级别或科别作出限制规定。
7、本目录所列药品,不包含“地标品种”。

〈 返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