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社保局2008年4月起个体人员银行代扣缴纳社保费标准
1、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07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1312元/年,
2007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21941元/年。
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三档(100%)为1776元,二档(80%)为1421元,一档(60%)为1066元。
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为1828元。
2、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标准:
2008年4-12月缴费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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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
养老保险
(20%) |
医疗保险
(9.5%) |
生育保险
(0.6%) |
月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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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档 |
355.2 |
173.66 |
10.97 |
53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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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 |
284.2 |
173.66 |
10.97 |
46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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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 |
213.2 |
173.66 |
10.97 |
397.83 |
3、本市原国有破产企业分流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月缴费标准
2008年4-12月缴费金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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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
养老保险
(20%) |
医疗保险
(4%) |
生育保险
(0.6%) |
月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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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档 |
355.2 |
73.12 |
10.97 |
439.29 |
|
二档 |
284.2 |
73.12 |
10.97 |
36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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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 |
213.2 |
73.12 |
10.97 |
297.29 |
说明:
1、2008年1月起,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2、根据成劳社发[2007]120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1月起,未享受社保补贴且生活困难的以下个体参保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出申请,经认定符合规定的,从次月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两档之中确定一档: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征地农转非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残疾人、单亲家庭等其他生活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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