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标准
一、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
社会保险费的月缴费金额=Σ(各险种的缴费基数×各险种缴费比例)
二、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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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比例 |
个人缴纳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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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
保险 |
20%(有雇工的城镇
个体工商户:1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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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
保险 |
2% |
1%(农民合同工个人不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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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
保险 |
7.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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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
保险 |
0.6% |
个人不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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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保险 |
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 |
个人不缴纳 |
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根据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伤保险费
实行浮动费率的通知》(成劳社发[2005]156号文),每年4月实行费率浮动。
三、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职工本人上月工资收入总额,职工本人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根据《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8年社会保险业务中使用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成劳社发[2008]24号),2007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1312元,2007年度成都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21941元。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到“职工平均工资”,使用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涉及到“职工平均工资”,使用上一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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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收入低于职工
平均工资60%的
缴费基数(元/月) |
工资收入在职工平均
工资60%-300%之间的
缴费基数(元/月) |
工资收入高于职工平均工资300%的缴费基数(元/月) |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的缴费基数(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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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
保险 |
1066 |
实际工资收入 |
5328 |
1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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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
保险 |
1097 |
实际工资收入 |
5484 |
1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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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
保险 |
1097 |
实际工资收入 |
实际工资收入 |
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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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
保险 |
1097 |
实际工资收入 |
实际工资收入 |
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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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保险 |
1097 |
实际工资收入 |
5484 |
1828 |
注:根据成社险[2007]17号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按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