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劳动保障厅发布《企业工资集体协议(样本)》,我省6年来首次修改工资集体协议
工资涨多少 3000企业协商确定
前日,省劳动保障厅发布了《企业工资集体协议(样本)》,为企业和劳动者进行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考,记者了解到,今年,我省将有3000户企业执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据悉,此次是自2002年以来,我省首次修改工资集体协议。
凸显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据省劳动保障厅工资处有关负责人介绍,2002年,省总工会、省劳动保障厅联合发布了工资集体协议样本,用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参考,并一直沿用至今。“但是,十七大召开后,加上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我们认为制定新的工资集体协议很有必要。”该负责人介绍,十七大提出,应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具体为企业工资分配以集体协商为主,并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和原来相比,按劳分配的总体原则不变,但侧重点有所不同。”该负责人表示,对比两份协议样本,2008年版的样本中,前两个条款就提出,企业实行以岗位技能工资制(或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等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综合考虑岗位职责、工作条件、职工技能素质以及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和调整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而2002年版的样本提出,企业工资分配“向关键性管理、技术、生产岗位和重要人才短缺岗位倾斜”。
2008年版的协议样本更凸显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根据协议,劳资双方需要根据当地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企业上年度生产经营状况等,明确约定协议所规定年份的职工平均工资以及提高比例。
3000企业集体协商工资
不过,样本虽然出台了,但还不可能做到全覆盖。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协议》不具备刚性的规范,劳资双方协商的内容可能也会有一些调整,因此并没有强制要求企业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此协议。“但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工资集体协商是一个必然的趋势,现在大家都在朝这个方向努力。”据了解,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已经纳入了省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今年,全省将有3000余户企业要进行工资集体协商。
为了对协商进行更加详细的解释,让它更具备可操作性,省总工会、劳动保障厅正在制定《四川省工资集体协商办法》,目前初稿已经基本成型,年底有望出台并实施。
(来源: 成都日报 200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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