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劳动合同时收取抵押金 关注霸王条款
典型案例 一些劳动者与单位确立劳动关系并不容易——不签合同,自己的权益无法保障,签了合同,合同中的不少地方又模棱两可,出了纠纷,吃亏的还是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中易出现霸王条款。 郑小姐被招聘到某单位工作之前,单位以“保证劳动合同有效”为由收取了300元的抵押金。今年9月份,郑小姐因家中有急事向单位请假,单位却跟她说“单位缺人手,如果要回家,就不用再来了”,还以郑小姐不履行合同为由,拒绝返还当初的300元抵押金。 律师点评 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许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以任何名义、形式收取或变相收取抵押金、担保金或集资款。对于单位收取的抵押金,郑小姐可以拿着当初单位开出的收据到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遇到单位以各种名义不合理收费的,劳动者应该及时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签订劳动合同要慎重,劳动合同中有必备的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来源:中国劳动人事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