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是隶属于成都市劳动保障局主管的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的工作部门。下设办公室、社保基金个体征集处、社保基金企业征集处、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社会保险关系认定处、养老待遇核定处、退休人员管理处、基金管理处、城乡社会保险综合处、社会保险稽核处10个处室,工作人员227人。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并实施具体工作方案;指导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市本级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参保办理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统一征收;负责市本级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终止、中断等业务的办理;统一核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负责全市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的市级统筹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等社会保险业务。 近年来,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依法行政,大力开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为目标,全面推进了社会保险事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为全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先后荣获全国“三优”文明窗口、全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全省社会保险系统先进单位、成都市劳动保障系统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办公地址 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4号 联系电话 87706807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传 真 87706803 下设处室情况 办公室 负责局内部政务、事务工作的督办检查和综合协调;负责综合文字、文秘、对外宣传;负责办公经费的预决算、管理使用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日常党务和组织人事管理;负责档案管理、会议组织等行政后勤保障工作。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电话:87706807 基金管理处 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收、支和管理。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电话:87706715 社保基金企业征集处 负责参保企业社保基金征收,企业参保受理,参保人员增减和个人帐户建立、记账,社会保险费清欠等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电话: 87706658 社会保险关系认定处 负责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部份军队退役人员军龄登记等。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电话:87706695 87706700 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 负责机关、事业、社团多险种基金征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拨付和个人账户管理等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电话:87706756 社保基金个体征集处 负责参保个体人员社保基金征收,个体人员参保受理,参保人员增减和个人帐户建立、记账等业务,社会保险费清欠、企业失业军转干社保代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代发等。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电话:87706657 城乡社会保险综合处 负责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和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调研和指导;参与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转制的社会保险工作,对破产、改制分流职工医疗保险接续的认定;社会保险业务报表统计;社保目标下达、检查、考核工作。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电话:87706736 养老待遇核定处 负责退休受理,退休工龄复核,基本养老、补充养老待遇核定和养老待遇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复核,在职职工死亡、出国定居人员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还等。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电话:87706762 社会保险稽核处 负责社会保险扩面,社会保险稽核,社保基金反欺诈工作。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电话:87706650 87706791 退休人员管理处 负责养老保险待遇发放,退休人员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指导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电话:87706687 877066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