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事处(党办) 主要职能: ——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的制订和监督实施; ——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党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负责局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务员、工勤人员和局属单位干部、工勤人员的考核、调整、任免工作,承办政策性安置、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录用和离退休审批等事项; ——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和协调局属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在职职工的工资管理和有关津贴、福利的相关工作; ——负责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政策、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负责局系统处以上干部培训工作和局机关、局属单位工资统计、党员统计、调查和分析工作;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人员出国审查,承办局机关出国各项具体事项,指导局属单位出国事项;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局属单位的党务、共青团、妇女儿童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扶贫开发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办局党组日常事务;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