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就业培训处

主要职能:

——拟订全市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发展规划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

——拟定就业培训工作的表彰、奖励、竞赛计划及规则并组织实施;

——拟定全市各类民办就业培训机构的技能培训计划并对其综合指导;

——拟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及技能鉴定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拟定全市城乡就业和再就业、城乡一体化人力资源市场的有关政策、发展规划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负责指导建立统筹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与督促全市城乡充分就业相关政策的实施;

——拟定台、港、澳人员在蓉就业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拟订全市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市职介协会开展工作;

——负责协调全市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

——拟订全市失业保险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和监督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的审批及职业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备案、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办理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的许可、办理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审批等项工作的实施;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