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监察处

主要职能:

——拟定年度劳动保障立法计划;

——起草、修订劳动保障地方性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草案;

——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组织实施清理工作;

——拟定全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依法行使国家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全市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

——指导、监督区(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等经办机构依法行政工作;

——指导、监督本级和区(市)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协调和监督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处理工作;

——负责全市专(兼)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核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负责处理劳动保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负责普法工作及劳动保障法律咨询工作;

——承办局机关相关法律事务;

——承担市劳动学会秘书处工作;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