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制监察处 主要职能: ——拟定年度劳动保障立法计划; ——起草、修订劳动保障地方性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草案; ——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组织实施清理工作; ——拟定全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依法行使国家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全市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 ——指导、监督区(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等经办机构依法行政工作; ——指导、监督本级和区(市)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行政执法工作; ——组织、协调和监督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处理工作; ——负责全市专(兼)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核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负责处理劳动保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负责普法工作及劳动保障法律咨询工作; ——承办局机关相关法律事务; ——承担市劳动学会秘书处工作;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