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14家企事业单位
为成都市青年职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成就发〔2007〕22号
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充分就业工作的意见》(成委发[2006]43号)有关实行青年职业见习制度的规定,经研究同意,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14家企事业单位为我市青年职业见习基地。希望上述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青年职业见习,发挥青年职业见习基地的作用,切实帮助见习青年学有所成,学有所用,提高其就业成功率。
成都市劳动保障局: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青羊区:成都市妇联女性就业服务中心、成都第一骨科医院、青羊区人民医院、成都儿童医院、成都市光华中学、成都市东城根街小学、成都草堂小学(缺单位简介);
双流区:四川齿轮厂工程机械配件分厂;
青白江: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公司;
邛崃:四川省文君井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邛崃市金利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市金鼓药用包装有限公司;
高新区:成都三和远景汽车工程职业学校。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