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05年和2006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通知
成劳社发[2006]109号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05年和2006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劳社发[2006]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10月31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和《成都市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的通知(成府发[2004]19号)规定,农转非人员养老金待遇的调整,将另文下发。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二OO六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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